依据《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工作程序》有关要求,我局拟对上海新安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作出预审决定,拟同意上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现将江苏省固体(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2日至6月24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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