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向环境污染宣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泰环宣指办〔2020〕3号),围绕全市“机动车远程在线监控网络建设滞后”事项,我市狠抓工程推进,目前已完成整改,达到整改要求。根据《市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泰环宣指办〔2019〕13号),现对我市机动车远程在线监控网络建设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接收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如有异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联系,联系电话:86195551。 公示内容: 根据省、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泰州市新建10个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和1个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10个固定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建设工作细化分解至各市(区),其中靖江市2个,泰兴市2个,海陵区2个,兴化市、高港区、姜堰区、医药高新区各1个。截至2019年12月,全市共建设完成10个固定式和1个移动式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设备,并全部完成数据上传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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